第 1 条(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 "是指《个人数据保护法》中定义的 "个人信息",是指与在世个人有关的、可通过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和信息中包含的其他描述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以及与外貌、指纹、声纹和医疗保险卡上的保险人编号有关的数据。仅通过此类信息就能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和此类信息中包含的其他描述(个人身份信息)。
第 2 条(收集个人资料的方法)。
用户注册使用时,本公司可能会要求用户提供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账号、信用卡号和驾驶执照号码等个人信息。此外,包括用户个人信息在内的交易记录以及用户与本公司合作伙伴及其他方(包括信息提供商、广告商和广告分销商等)之间的付款相关信息。以下简称 "合作伙伴")之间的支付记录。这些信息可能从我们的合作伙伴(包括信息提供商、广告商、广告发布商等)和其他方收集。
第 3 条(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我们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的目的如下
・ 用于提供和运营我们的服务。
-答复用户的询问(包括核实用户身份)。
向您发送有关您正在使用的服务的新功能、更新和活动的信息,以及有关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的信息。
必要时就维护、重要通知等事宜与您联系。
识别违反使用条款或试图以欺诈或不正当目的使用服务的用户,并拒绝其使用。
允许用户查看、更改或删除自己的注册信息,并查看自己的使用状态。
向用户收取付费服务费。
∙ 上述使用目的的附带目的。
第 4 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资料)
1.除以下情况外,未经用户事先同意,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不包括《个人数据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
(iii) 为保护个人生命、身体或财产所必需,但难以征得个人同意。
∙ 为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而特别有必要,且难以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
需要与国家机关、地方当局或受其委托的人员合作执行法律规定的事务,而征得该人员的同意可能会妨碍执行此类事务时。
当下列事项已事先通知或公布,且公司已通知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时
1. 使用目的包括向第三方提供信息
2. 提供给第三方的数据项
3. 向第三方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4. 应个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资料。
5. 如何接受当事人的请求。
2.虽有前款规定,但在下列情况下,接受信息的一方不应被视为第三方
在必要的范围内,我们将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的处理工作外包,以达到使用目的。
因合并或其他原因导致业务继承而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
如果个人信息将与特定的人共同使用,并且这一事实和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使用的范围、信息使用人的使用目的以及负责管理个人信息的人的姓名都已事先通知当事人,或当事人可以随时获得。当事人已事先获知或能够随时获取信息。
第 5 条(个人资料的更正和删除)
当本公司持有的用户个人信息有误时,用户可根据本公司规定的程序要求本公司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更正、追加或删除(以下简称 "更正")。用户可要求更正、追加或删除其个人信息(以下简称 "更正等")。本公司在收到用户提出的前款要求并认为有必要满足该要求时,将立即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修改等。
第 6 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如果公司根据前款规定进行更正或决定不进行更正,公司将立即通知用户。
1.本政策的内容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进行更改,除非法律或本政策另有规定。
2.除非公司另有规定,否则修订后的隐私政策将自网站发布之时起生效。
第 7 条(查询联络点)。
如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责任方:股份公司 迁往日本
联系人查询表格请从以下地址联系我们